1950年1月,陕西省委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成立,马明方任省委书记兼省政府主席。1952年10月马明方调离陕西,中央任命潘自力为陕西省委书记,赵寿山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。1954年8月25日,随着西北大区机构的撤销,原于1953年3月改为中央直辖市的西安市并入陕西省建制。1952年3月,根据中央指示,陕西省党政军系统各级干部进行了评定级别的工作,并上半年基本完成,本文将详述1952年至1955年陕西省党政系统领导人的评级统计,具体介绍如下:一,1952年3月至10月评级时的陕西省委与省政府领导人:1,陕西省委书记、副书记:书记:马明方(50.1一52.10)潘自力(52.10-54.10)副书记:李合邦(50.1-55.6)2.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,副主席主席:马明方(50.1-52.10)赵寿山(52.11-54.12)副主席:张凤翙(50.1-54.12)韩兆鹗(50.1-54.12)潘自力(52.11-54.10)二,1952年3月至9月陕西省党政系统领导人的评级情况:根据1952年政务院公布的评级标准,省人民政府主席与副主席的行政级别一般评为行政六级至行政九级。省委书记、副书记的评级标准参照省政府主席、副主席,一般为行政六级至行政九级。依据政务院制定的评级标准,1952年评级工作中陕西省党政机关领导人的具体评级如下:马明方:行政三级,西北局第三书记,中央候补委员,陕西省委书记兼陕西省政府主席李合邦:行政七级,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张凤翙:行政七级,陕西省政府副主席,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韩兆鹗:行政七级,陕西省政府副主席,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52年参加他省评级工作后调任陕西省领导人(2人):潘自力:行政六级,52年评级时原任宁夏省委书记兼政府主席,1952年10月调陕西省任陕西省委书记兼省政府副主席赵寿山:行政五级,52年评级时任青海省政府主席,1952年10月调陕西省任陕西省政府主席三,1952年8月至1955年9月间陕西省党政领导人的职级变动与新增领导人的级别统计:1,1952年10月至1955年9月陕西省委领导人:陕西省委书记:潘自力<行政六级>(52.10--54.10)张德生(行政六级,54.10-56.7)<第一书记>赵伯平(行政六级,54.10-56.7)<第二书记>陕西省委副书记:李合邦<行政七级>(50.1-55.6)白治民(行政八级,54.10-55.6)方仲如(行政六级,55.1-55.6)唐洪澄:(行政九级,55.1-56.6)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:李合邦<行政七级,55.6~56.7>方仲如(行政六级,55.6~56.7)唐洪澄(行政九级,55.6-56.7)白治民(行政八级,55.6-56.7)2,1952年11月至1955年9月陕西省政府领导人:省政府主席(省长):赵寿山<行政五级>:(52.11-59.7)省政府副主席(副省长):赵伯平<行政六级,54.12-59.7>张凤翙<行政七级,54.12-58.8>韩兆鹗<行政七级,54.12-58.8>成柏仁(行政七级,54.12-58.3)时逸之(行政八级,54.12-60.10)3,1952年10月至1955年9月陕西省党政系统新增加领导人的评级情况:张德生:52年任甘肃省委书记评级为行政六级,54年10月任陕陕西省委书记赵伯平:52年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劳动部部长评级为行政六级,54年10月后任陕西省委第二书记兼副省长方仲如:52年评级为行政六级,55年1月后任陕西省委副书记,书记处书记。白治民:52年任陕西省委秘书长评级为行政八级,55年1月后任陕西省委副书记,书记处书记。唐洪澄:52年评级为行政九级,55年1月后任陕西省委副书记,书记处书记。成柏仁:52年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文化部部长评级为行政七级,54年12月任陕西省副省长时逸之:52年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,省委委员评级为行政八级,54年12月任陕西省副省长 声明:个人原创,仅供参考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|